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該院涉食品安全案件審判白皮書和典型案例。據白皮書顯示,上海市網購食品安全糾紛多發,五成以上案件涉及進口食品。
為了適應對食品安全實行“最嚴”保護的要求,上海法院對涉食品安全案件實行集中管轄。上海三中院管轄滬全市重大危害食品安全一審刑事案件以及由滬全市基層法院審理的相關刑事案件的二審案件。
白皮書顯示,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上海三中院和上海各基層法院共審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66件,其中一審案件59件、二審案件7件;上海三中院和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共審理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1169件,其中一審案件1060件、二審案件109件。
其中,網購食品安全糾紛多發,相關案件占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數的64.4%;五成以上案件涉及進口食品問題,以代購等名義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現象較為普遍。
白皮書指出,涉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行為主要有: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重新加工并銷售、銷售來自疫區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超許可范圍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品原料、以代購名義大量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食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上海三中院副院長璩富榮表示,上海三中院將繼續嚴格貫徹食品安全戰略,充分發揮涉食品安全案件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妥善處理涉食品安全糾紛,加大對食品安全的保護力度,守護好民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