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經營網購食品的商家都建立了相應的網絡平臺,這些平臺都積累了海量的數據,客觀上為利用大數據進行監管奠定了堅實基礎。面對網購食品安全問題突出的嚴峻現實,監管職能部門更要運用大數據思維,積極探索適應網購食品安全監管的線上手段,進而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織密網購食品安全的監管之網。
在網上購買進口奶粉、進口嬰幼兒輔食,網上找人代購家鄉特產煎餅、奶皮子……一些在很多互聯網“原住民”看來再正常不過的銷售、購買行為,其實背后危險重重。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涉食品安全案件審判白皮書》顯示,當前發生在網購渠道的涉食品安全案件數量遠大于實體交易領域,網購食品安全糾紛案件占到該院受理的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數的64.4%。已被認定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仍然公開銷售、銷售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自制食品、違規銷售保健食品等問題比較突出,網購食品的安全監管備受關注。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在互聯網時代,消費者在通過網絡快捷便利地購買食品時,往往面臨著相比線下購買食品更高的安全風險。如何讓監管跟上互聯網的發展步伐,切實有效保證網購食品的安全,是監管職能部門必須給出答案的一個重大命題。
網購食品是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的結果,具有購買程序相對簡單、食品選擇多樣化和交易快捷等優勢,較好地解決了線下購買食品費時耗力等諸多難題,因此受到網友和消費者的廣泛歡迎。網購是互聯網時代的新生業態,監管職能部門一直對網購食品持包容和支持態度,但必須看到,包容不是寬容,更不是放縱,特別是在網購食品因安全問題危及消費者生命健康時,更有必要對其予以嚴格監管。
面對網購食品潛在的安全風險,職能部門一直積極履行監管執法職責,然而遺憾的是,艱辛的付出有時不能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以致網購食品的安全問題成為懸在消費者心頭的“魔咒”。對此,不少業內人士指出,網購食品安全之所以長期令人不放心,關鍵在于對網購食品的安全監管還缺乏必要的大數據思維。
與傳統的線下監管模式相比,網購食品由于依托了互聯網技術,深刻改變了傳統監管模式,對安全問題的監管要求更高,昔日被動應付的監管模式已然行不通。如果對網購食品安全的監管無法找到行之有效的發力點,即使再怎么努力,監管也難免陷入疲于應付收效甚微的尷尬境地。
網購食品基于互聯網技術而生,交易過程會產生擁有海量信息的大數據,只要讓這些信息能夠互聯互通、實現共享,網購食品的相關信息可以輕松地被鎖定,監管職能部門就可以按圖索驥對網購食品的安全問題精準進行監管。這種借助大數據的精準監管,除了可以讓網購食品的交易過程始終保持在可控范圍,還可以對有安全問題的網購食品追溯源頭,確保事后對責任者的嚴肅處理有據可查,從而收到一舉多贏的監管效果。運用大數據思維對網購食品進行安全監管,不失為事半功倍的上策,理當推而廣之。
做到了這些,才能確保網購食品的安全監管真正做到與時俱進,網購食品安全無虞的愿景才能真正照進現實。